盗用航空里程 多位明星中招!究竟谁这么无法无天?
发布日期: 2020-09-11 10:55:19 来源: 中国新闻网

这一周,明星们航空里程被盗用的新闻成了热点。

近日,“站姐盗用吴磊里程积分”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榜,演员吴磊的一位粉丝晒出与航空公司工作人员的聊天对话音频,称另一名粉丝多次盗用吴磊航空里程兑换机票,共使用掉23万飞行里程,严重侵害了吴磊利益。

随后几天,江映蓉、黄英、李晨等明星也纷纷发文表示,自己的航空里程被不认识的人士盗用。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江映蓉、黄英、李晨皆“中招”

9月6日,一位吴磊的粉丝曝光了一段与航空公司客服人员的录音,称另一位吴磊的“站姐”从2017年开始盗用吴磊的航空里程,为自己和朋友免费兑换了多张机票,甚至将吴磊里程盗用于追其他艺人的行程,一共使用掉23万飞行里程。

这一事件随即引发网友热议,南方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回应称,“已经了解到相关情况,会把情况反馈上报,后续处理结果需要等待通知”。

一些明星受到启发开始自查航空里程,结果也“中招”了。9月8日,歌手江映蓉在微博晒出了有两名陌生人的身份信息截图,询问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我的里程被盗了,请问这是怎么回事?”

江映蓉工作室表示,在拨打国航客服维权时,对方提出的解决办法,一是修改密码,二是报警。此外,被盗用的26.5万里程是如何在没有江映蓉本人以及周边亲密接触人员确认下被盗取的,航空公司并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

很快,中国国际航空官方微博回复称,已经关注此事,将反馈给相关部门尽快解决。之后,江映蓉方称已经报警,国航有关部门表示愿意配合警方一同调查。

而在江映蓉的微博下,歌手黄英说,自己的航空里程也曾被盗,但最后不了了之。“之前被盗我还打电话问,人还告诉我换了几张票,谁登机,都不是同一人,是好几个人呢,我当时咋也没想明白。”

9月9日,演员李晨也发微博透露航空里程被盗用,他发现,自己的里程卡从2018年就开始被盗刷大量积分兑换了很多机票,而且有十余人"享受"了用里程换来的免费行程。

在微博的最后,他呼吁大家提高警惕,注意个人信息安全。

航空里程为何能被盗?

一般情况下,在航空公司注册成会员后,每次购买机票出行时可以累积一笔里程。例如,购买9月10日从北京飞往上海的国航CA1519航班,可以累积271至3261不等的里程,里程的数额根据舱位和会员卡的等级有所不同。

艺人们因为工作原因,经常往返于各大城市参加活动,而且乘坐头等舱几率较高,因此累计的航空里程相当可观,如江映蓉在微博评论道:“飞一次头等舱才积分2000,她盗我30万,我得飞多少次?”

对会员们而言,这些积攒下来的航空里程达到兑换标准,便可以用于兑换机票、兑换机场增值服务、展开线下消费及商城消费等等。举例来说,假如乘客要购买9月12日北京飞往上海的国航CA1883航班的经济舱,网络购票需要花费720元,兑换则需要12000里程。

航空里程除了本人使用外,也可以转让给会员指定的受让人使用。以吴磊航空里程被盗事件中涉及到的南航为例,会员为他人兑换奖励时,须先建立兑换受让人名单,每名会员最多可设置8名兑换受让人。

而那名吴磊粉丝称,盗用里程的“站姐”是早期擅自将吴磊证件绑定在自己手机号下,如此一来,吴磊的飞行里程便都会自动累积到该账户中。该女士作为手机号主人便可随意登录账户查看吴磊行程,随意增添受让人,以及擅自使用里程。

记者在南航微信小程序操作时发现,建立受让人名单首先需要登录会员账号,然后通过人脸识别或银联认证等方式进行实名认证,认证通过之后,才能新增受让人信息,填写其姓名及证件号码。

但这位“站姐”是如何获得吴磊的证件信息和账户密码?爆料的粉丝又是如何用吴磊的账户与客服人员进行对话的?目前仍然是个谜。

盗用航空里程,属于犯罪吗?

近年来,除了黄牛票、代拍等灰色产业链被曝光,明星个人隐私信息被窃取的事件也屡屡发生。明星的航班行程、护照信息、身份证号、手机号、微博、微信账号等都可以被拿来交易,买家只需花上几十元,就能拿到一位明星甚至一打明星的身份信息,甚至还能订制包年服务,全天候掌握明星的个人行程。

这一事件中,粉丝不仅拿到了明星的证件信息,还窃取了他人的航空里程。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在接受中新网采访时称,这种行为可能构成刑法中所说的盗窃罪。因为航空里程积分也是一种财产利益,这名粉丝通过秘密窃取的方法把他人财产利益占为己有,并且窃取的财产数额还不小。

赵虎律师表示,此事不仅仅是刑事犯罪的问题,同时也关乎民事侵权。因为这位粉丝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性权益,致使他人造成损失,他建议可以根据乘坐的舱位、当时的票价来计算损失的财产权益,进行赔偿。

此外,明星的会员账户及密码泄露还涉及到侵犯个人隐私,这其中包含了两个方面,一种可能是平台方的信息保管不当,一种是侵权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信息,这些都属于民事方面的问题。

盗窃航空里程被判刑,其实早在九年前就有案例。据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消息,2011年,被告人代某因盗窃他人航空里程积分,并将此出售获利,被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同时将代某违法所得返还给被害人。

在当时这一案件中,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代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冒用他人名义办理某航空公司会员卡的方式,秘密窃取他人的航空里程积分并出售,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今次,多位明星航空里程被盗用,背后不仅仅是疯狂的粉丝“以身试法”,更给大家重视个人隐私安全敲响了警钟。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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