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资讯:酒驾的处罚标准是什么?酒驾事故应如何定罪?
发布日期: 2023-06-13 08:58:38 来源: 魔方网

酒驾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1、饮酒驾驶处罚标准

①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②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2、醉酒驾驶处罚标准

①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②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3、酒驾从重处罚标准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①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②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③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④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⑤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⑥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⑦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⑧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事故应如何定罪?

酒醉作为一种生理反应是醉酒者即肇事司机可以充分预知的,其对后果明确知晓,而其在醉酒后依然驾驶危险物——汽车高速行驶,无论其对发生如此惨烈事故是多么的后悔,但其在事发之前和当时是罪恶的。

在酒驾人醉酒后驾车之时,已经注定其行为的违法性。

同时,当他选择自行驾车而弃他人生命财产于不顾的时候,其已经选择了轻视他人权利,自私轻为的罪恶路径。

这种潜在的危险一旦发生就构成对社会安定和他人合法权益得严重威胁和挑战。

因此,从社会情感出发,对此种人应当依法定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并严厉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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